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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山东继续向薄弱村选派党组织第一书记
    * 发表时间 : 2015-11-03 11:03:23 编辑: 来源: 浏览 : *

        近日,山东省委办公厅制定的《关于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》规定,统筹城乡人才,选好管好育好村基层组织带头人。村党组织书记无合适人选的,可采取上级选派、第一书记兼任、返聘退休干部等方式配齐配强。
        《意见》提出,要大力推进在农村社区和农民合作社、农业企业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建立党组织。统筹城乡人才,选好管好育好基层组织带头人。村党组织书记无合适人选的,可采取上级选派、第一书记兼任、返聘退休干部等方式配齐配强。定期轮训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,市县每年分别对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一次集中轮训。从严管理村(社区)干部,推行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。建立和落实村(社区)“两委”成员坐班值班制度。严格经济责任审计,每届任期内县(市、区)要对村(社区)“两委”主要成员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,有条件的地方每年审计一次。
        山东确定,继续向工作薄弱的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。每两年从省直部门单位向省定贫困村选派一轮第一书记。市县要加大选派力度,实现省市县选派第一书记对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的全覆盖。落实好村干部的待遇补贴,保障村级组织工作和服务经费。强化各级财政对村(社区)党组织工作和服务经费的保障,县为主体,市抓统筹,省财政补助,省市重点向财政困难县倾斜。村党组织书记补贴标准,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确定。严把发展党员关口,推进村党组织生活常态化。村党组织每年至少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,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提纲,党员列出问题清单。严格党员日常管理,疏通党员队伍出口,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。